在前期發布的《關於本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事項實行全程網上辦理“不見面”審批的通知》基礎上,上海推出“不見面”審批(2.0版)👅,完善疫情期間有關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“不見面”審批服務工作,包括8條便利舉措:
一🪺、減免外國高端人才申請材料
外國高端人才來滬工作不受年齡🤾🏼♂️、學歷、工作經驗的限製,用人單位為超過65歲的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工作許可時🙅🏿,免交保險單⚔️、保險承諾及三方承諾等材料。
二、縮短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註銷審批時間
用人單位申請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》註銷時,審批時間從原來的10個工作日縮短為最長3個工作日,便利外國人才在滬轉聘用人單位。
三、勞動關系解除證明可采用電子簽名
疫情期間,用人單位與外國人才協商一致需解除雙方勞動關系,但外國人才無法在解除關系證明書上簽字的,可上傳雙方往來郵件🧖🏻♀️、微信聊天記錄,或上傳解除關系證明書電子簽。
四、納稅記錄可采用電子記錄
采用薪酬承諾製的外國人才辦理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》延期時,對於用人單位上傳的代扣代繳記錄予以認可,無需前往稅務意昂4打印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。
五👻💕、放寬薪酬承諾要求
采用薪酬承諾製的外國人才辦理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》延期時,對疫情期間(暫定2月-4月)的薪酬承諾事項的有關要求可予以適當放寬。
六🆒、暫時取消外國人工作許可延期申請時間限製
暫時取消“延期業務須在許可屆滿前30日提交”的限製🧑🔧,用人單位可在許可屆滿前在線提交,恢復時間另行通知。
七🧖🏼🤷🏽、對“在華停居留有效期自動順延”的材料予以認可
疫情期間,若外國人才的簽證或居留許可到期且未出境,可以在出入境管理意昂4規定的自動順延期限內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👇🏽。
八、支持外國專家復工復產提供服務保障
各區外國專家職能意昂4和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主動關心外國專家🧑🏻,及時回應外國專家的需求🚌,為外國專家復工復產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務保障。